近日,腾讯公司前总监岳雨被控任职期间与多名下属侵占公司数百万元,并伙同时任公司在线视频部总经理刘春宁受贿70万元一案,已经得到一审判决:岳雨被判职务侵占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,执行有期徒刑9年。
早前的庭审中,岳雨以及下属张东波、樊丹都曾辩称,套取来的资金,实际上有一部分也被用做公司的灰色公关活动,用来维护关系低成本获取资源,系公务支出。
对此,法院审理时认为,他们将腾讯公司的合同款项套取进入个人指定账户后,已经将公司财物化为私有,侵占行为已经完成,犯罪即告成立。
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,一直以来,腾讯对“收受贿赂或回扣的行为、“从事与公司有商业竞争的行为”、“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的行为”、“违法乱纪行为”等都有严格要求,一旦违反规定,轻则解除劳动关系,重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去年,腾讯公司内部曾通报过四起违反“腾讯高压线”的事件,其中两起解除劳动关系,并被公安机关刑拘处理。岳雨和刘春宁以涉嫌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”,被移送到公安机关。
岳雨与刘春宁均于2013年、2014年期间,离职腾讯加盟阿里巴巴。但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,岳雨和刘春宁分别被抓获,这一案件曾被认为系腾讯在两人离职之后开展的报复行动。
不过在此之前腾讯已经针对刘春宁发起过民事诉讼,追讨刘春宁在腾讯任职期间的千万股权收益。腾讯公司强调在内部审计中发现了视频团队的问题,随后牵出刘春宁。
自2014年开始,已经有多名涉事(前)员工被警方逮捕。
法院审理查明,岳雨在职期间与下属樊丹、张东波等人,代表腾讯公司与多家电视台开展合作以及广告投放业务时,均是通过岳雨指定一家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。
这些合同均被虚增了广告投放费用,有高达数百万资金通过这家第三方公司套取,最终流入岳雨以及樊丹、张东波的口袋中。
法院审理认定,岳雨从中侵占腾讯公司资金373.9万元,张东波侵占68.4万元,樊丹侵占67.1万元。
岳雨除被认定职务侵占罪外,还被法院认定在2012年和2013年期间,利用腾讯公司采购耀客公司电视剧的机会索要回扣,回扣金额70万元,并确定回扣需要由现金支付。
岳雨一案中法院认定了受贿事实,但刘春宁因为还有另外受贿事项,其受贿案早前已单独开庭,尚未宣判。刘春宁未认罪。
界面新闻记者还了解到,除了腾讯,其实阿里、百度、360等公司也都存在这种受贿的案例。去年腾讯前总监岳雨受贿案件曝光之后,阿里巴巴、百度、360相继宣布对内部腐败动刀。
阿里巴巴以一封公开信高调向“腐败”宣战,公布了一批试图行贿的店铺,并对涉事员工做出处理。百度也通过内部邮件披露过,七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与商业受贿而遭调查,360随后也宣布两名员工因内部腐败被移送司法机关。
在业内人士看来,各互联网巨头不约而同齐反腐,是一种良性的行业自我净化,特别是经历过粗放增长的狼奔豕突阶段后,企业不能只重视业务增长而忽视制度建设。